流域作为一个完整的水文生态系统,其水环境治理具有显著的整体性、关联性与流动性特征。然而,在实际治理过程中,由于行政区域划分、利益诉求差异、规划标准不统一等因素,常出现上下游治理不同步、左右岸措施不协调的问题 —— 上游重开发轻保护导致污染物下泄,下游虽投入大量资金治污却成效反复;左岸实施生态修复,右岸却因工业排污持续破坏水质,最终陷入 “治理 - 反弹 - 再治理” 的恶性循环。因此,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的治理需求,打破区域规划壁垒,成为实现流域水环境长治久清的关键。本文将从需求协同、规划整合、机制保障、技术支撑等维度,系统阐述流域性水环境治理的统筹路径。
一、精准识别:摸清流域上下游与左右岸的差异化治理需求
统筹治理的前提是全面掌握流域不同区域的水环境现状、污染来源与治理诉求,避免 “一刀切” 式规划。需从水文关联、污染传导、功能定位三个层面,构建流域治理需求调研体系,明确各区域的核心矛盾与协同方向。
(一)按水文流向梳理上下游需求:破解 “上游污染、下游买单” 困境
流域上下游因水文位置差异,面临的治理重点截然不同,需结合水流方向与污染传导规律精准定位需求:
上游区域:作为流域水源涵养地与污染源头控制区,核心需求是 “控源减排 + 生态保护”。需重点排查农业面源污染(如化肥农药流失、畜禽养殖废水)、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矿产开发导致的水土流失等问题,例如长江上游的金沙江流域,需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限制高污染产业发展,减少污染物向下游输送;同时加强水源地保护,提升水体自净能力,为下游提供优质来水。
中游区域:作为流域污染汇聚与中转枢纽,核心需求是 “截污治污 + 水质提升”。中游往往承接上游来水污染物,同时面临自身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放压力,如淮河中游的蚌埠段,需重点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确保污水收集率超 95%)、实施工业集聚区废水集中处理,同时通过河道清淤、生态缓冲带建设,削减污染物总量,避免污染进一步向下游扩散。
下游区域:作为流域水质保障的 “最后一道防线” 与生态敏感区(如河口、湿地),核心需求是 “水质净化 + 生态修复”。下游需应对上游来水污染物叠加本地污染的双重压力,同时承担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的任务,例如太湖流域下游的苏州、无锡地区,需通过建设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强化尾水净化效果,同时严格管控入湖污染物总量,防止蓝藻水华反复发作。
(二)按岸线功能划分左右岸需求:避免 “一岸治理、一岸破坏” 矛盾
流域左右岸常因土地利用类型、产业布局差异,呈现出不同的治理需求,需结合岸线功能定位分类施策:
城镇密集型岸线(如河流流经城市建成区的两岸):核心需求是 “污水全收集 + 岸线景观提升”。需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混流问题,例如珠江广州段左右岸,通过建设截污管网(管径 DN800-DN1200)、改造合流制管网为分流制,实现污水应收尽收;同时打造滨水生态廊道,兼顾防洪、生态与休闲功能,避免硬化岸线破坏水体与陆地的物质交换。
工业主导型岸线(如工业园区集中的河岸):核心需求是 “工业污染管控 + 风险防范”。需严格管控工业企业排污口,要求企业废水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同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pH、COD、氨氮等指标实时传输),例如长江南京段左岸的化工园区,通过建设智慧监测平台,实现对排污口的 24 小时监控,防止偷排漏排;此外,需建设应急缓冲池,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避免污染扩散至对岸及下游。
农业生态型岸线(如河流流经农村、农田的两岸):核心需求是 “面源污染治理 + 生态缓冲”。需推广生态种植(如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建设畜禽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减少化肥农药流失与养殖污染;同时在岸线种植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构建宽度不低于 10 米的生态缓冲带,例如松花江哈尔滨段右岸的农业区,通过生态缓冲带拦截农田径流中的污染物,提升入河水质。
二、规划整合:构建 “全域一体、分级落实” 的流域治理方案
打破区域规划脱节的核心是将分散的地方规划整合为统一的流域治理规划,明确上下游、左右岸的责任分工与协同目标,实现 “一张蓝图干到底”。
(一)制定流域层面的总体规划:确立统一的治理目标与标准
以流域为单元,由省级及以上政府牵头,联合流域内各行政区域,编制《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明确 “水质目标 - 污染减排指标 - 重点任务” 的三级管控体系:
统一水质目标:根据流域生态功能定位,设定全流域统一的水质标准,例如将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目标统一为 Ⅲ 类及以上,上游水源地断面提升至 Ⅱ 类,避免下游设定高目标而上游执行低标准的矛盾。同时,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 COD、氨氮、总磷的年排放量削减比例,按流域面积、人口、产业规模分配至各区域。
统一技术标准:制定流域内统一的污染治理技术规范,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COD≤50mg/L、氨氮≤5mg/L)、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如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标准)、岸线生态修复技术要求(如植被覆盖率≥80%),避免因地方标准差异导致治理效果参差不齐。例如,太湖流域通过制定《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导则》,统一了流域内各省(江苏、浙江、安徽)的治理技术标准,确保治理措施协同有效。
(二)分解区域层面的实施规划:实现 “全域目标、分区落实”
在流域总体规划框架下,各行政区域结合自身治理需求,编制区域实施规划,将流域目标细化为具体任务,同时明确与相邻区域的协同措施:
上下游协同任务:上游区域重点落实 “控源减排” 任务,如关闭高污染企业、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定期向上游政府通报污染减排进度;下游区域重点落实 “水质净化” 任务,如建设尾水湿地、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同时建立上游来水水质预警机制,当上游来水超标时,及时与上游政府协商应急处置措施。例如,黄河流域河南段(中游)与山东段(下游)签订协同治理协议,河南段负责削减工业与农业污染,山东段负责建设黄河三角洲湿地净化来水,双方定期共享水质数据,联合应对污染事件。
左右岸协同任务:同一行政区域内的左右岸,需统筹产业布局与治理措施,避免功能冲突。例如,湘江长沙段左岸为工业园区,右岸为城市生活区,长沙市政府在区域规划中明确:左岸严格管控工业排污,建设工业废水处理中心;右岸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同时在两岸同步建设生态缓冲带,形成 “左岸控污、右岸截污、两岸护岸” 的协同格局,避免一岸治理、一岸污染的问题。
三、机制保障:建立跨区域协同治理的长效体系
统筹流域治理需求,需打破行政壁垒,构建 “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协同联动” 的跨区域治理机制,确保规划落地与效果持久。
(一)建立跨区域协调机构:破解 “多头管理、权责不清” 难题
由流域内省级政府联合成立 “流域水环境治理协调委员会”,成员包括各省(市、县)政府、生态环境、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流域治理工作:
决策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一次),研究解决流域治理中的重大问题,如上游污染超标、跨区域污染事件处置等,形成统一决策并督促落实。例如,长江经济带建立了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沿江 11 省市参与,联合开展排污口排查、黑臭水体治理等专项行动,避免区域各自为战。
监督考核:将流域治理目标纳入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实行 “上下游联动考核”—— 上游区域的污染减排成效与下游区域的水质改善情况挂钩,若上游未完成减排任务导致下游水质不达标,上游政府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扣减生态补偿资金、约谈相关负责人);反之,若上游超额完成减排任务,下游水质显著提升,给予上游政府奖励。例如,浙江省钱塘江流域实行 “水质双向考核”,上游市(如衢州)若出境水质优于目标,可获得下游市(如杭州)的生态补偿资金,反之则需支付补偿金,有效调动了上游控污的积极性。
(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平衡 “保护成本、治理收益” 差异
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因治理责任不同,面临的成本与收益差异较大,需通过生态补偿机制平衡利益关系,确保治理可持续:
纵向生态补偿:由中央或省级财政设立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对承担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任务的上游区域给予补偿,弥补其因限制产业发展导致的经济损失。例如,财政部设立 “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重点补偿长江上游云南、贵州等省份,用于农村污水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减轻上游区域的治理资金压力。
横向生态补偿:上下游区域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根据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资金补偿。例如,安徽省与浙江省签订 “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以新安江出境断面水质为考核依据,若水质达标,浙江向安徽支付补偿资金;若水质不达标,安徽向浙江支付补偿金。协议实施以来,新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 Ⅱ 类,上游安徽段通过补偿资金建设了大量农村污水设施,下游浙江段水质得到保障,实现了 “互利共赢”。
(三)建立协同监测与应急机制:确保 “数据共享、快速响应”
构建流域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络与应急响应体系,打破区域数据壁垒,提升协同治理效率:
统一监测网络:在流域关键节点(如省界断面、支流汇入干流处、左右岸排污口)布设统一的自动监测站,监测指标包括 pH、COD、氨氮、总磷、流量等,数据实时传输至流域协调机构,实现 “数据共享、实时监控”。例如,珠江流域建设了 “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平台”,整合了广东、广西、云南等省的监测数据,各省市可实时查看流域水质状况,避免因数据不互通导致的治理脱节。
联合应急响应:制定《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合应急预案》,明确上下游、左右岸的应急职责。当发生污染事件(如化工企业泄漏、船舶溢油)时,事发地政府需立即通报相邻区域,流域协调机构统一调度应急资源,上下游协同开展截污、治污工作,避免污染扩散。例如,2023 年淮河蚌埠段发生船舶燃油泄漏事件,蚌埠市(中游)立即通报下游淮南市、阜阳市,三地联合开展围油栏布设、吸油毡清理工作,同时关闭下游取水口,仅用 6 小时便控制污染,未造成大范围水质影响。
四、技术支撑:运用智慧化手段提升统筹治理精度
借助大数据、物联网、遥感监测等智慧技术,构建流域水环境智慧治理平台,实现对上下游、左右岸治理需求的动态感知与精准调控,避免规划与实际需求脱节。
(一)构建流域智慧监测体系:实时掌握水环境动态
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流域水体面积、蓝藻分布(如太湖蓝藻监测),无人机航拍排查岸线排污口、生态破坏情况,地面自动监测站实时采集水质数据,形成 “天空地” 全覆盖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上下游、左右岸的污染问题。例如,长江流域应用高分卫星遥感技术,每季度排查一次流域岸线违规建设、排污口非法设置情况,为跨区域协同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污染溯源分析: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流域水质数据与污染源数据(如工业排污、农业面源、生活污水),构建污染溯源模型,精准识别污染来源及传输路径。例如,通过分析某断面 COD 浓度变化与上游工业园区排污数据的关联性,确定该断面污染主要来自上游某化工厂,为跨区域执法提供依据,避免下游区域 “盲目治污”。
(二)搭建流域协同治理平台:实现 “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建设流域水环境智慧治理平台,整合各区域的水质监测数据、治理项目进度、排污企业信息等,实现 “一网统管”:
数据共享功能:平台向流域内各地方政府、部门开放数据查询权限,上下游政府可实时查看相邻区域的水质数据、污染减排进度,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规划脱节。例如,嘉陵江流域智慧治理平台整合了四川、重庆、陕西三省的监测数据,重庆(下游)可实时查看四川(上游)的来水水质,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业务协同功能:平台设置跨区域项目协同模块,如上下游联合开展的河道清淤项目、左右岸同步实施的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可在平台上同步推进项目审批、进度跟踪、验收评估,避免因区域审批流程差异导致项目延误。例如,汉江流域湖北段与陕西段联合开展的水土保持项目,通过智慧平台实现了项目方案联合评审、资金联合监管、效果联合验收,大幅提升了协同效率。
五、实践案例:新安江流域统筹治理的成功经验
新安江作为钱塘江的上游,连接安徽黄山(上游)与浙江杭州(下游),曾因上下游治理脱节,导致下游千岛湖水质面临富营养化风险。2012 年以来,皖浙两省建立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统筹上下游需求,实现了水质稳定提升,为流域治理提供了典范。
(一)需求协同:明确上下游核心任务
上游安徽段:重点承担 “控源减排” 任务,关闭高污染企业 170 家,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 1.2 万套,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使用量 30%),同时划定新安江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建设活动。
下游浙江段:重点承担 “水质保障” 任务,在千岛湖周边建设人工湿地 2000 亩,实施湖岸生态修复,同时建立千岛湖水质预警机制,实时监测上游来水水质。
(二)机制保障:建立横向生态补偿与协同机构
横向生态补偿:皖浙两省签订协议,以新安江出境断面水质为考核依据,若水质达标,浙江每年向安徽支付 2 亿元补偿资金;若水质不达标,安徽向浙江支付补偿金。截至 2024 年,浙江累计向安徽支付补偿资金超 20 亿元,安徽将资金全部用于上游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
协同机构:成立 “新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委员会”,皖浙两省每月召开视频会议,共享水质数据,协商治理问题;每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排查跨区域排污口,确保治理措施落地。
(三)治理成效:水质稳定提升,实现互利共赢
通过 12 年统筹治理,新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 Ⅱ 类,千岛湖水质保持在 Ⅰ 类,成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的成功案例。上游安徽段通过生态保护带动了旅游业发展(年旅游收入增长 15%),下游浙江段保障了千岛湖饮用水安全,实现了 “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的统一。
六、结论与展望
流域性水环境治理的核心在于打破区域壁垒,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的治理需求,通过 “精准识别需求 - 整合规划方案 - 建立保障机制 - 强化技术支撑” 的路径,实现全流域协同治理。未来,随着智慧技术的进一步应用(如数字孪生流域建设)、跨区域治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如全国统一的流域协调机构设立),流域水环境治理将从 “协同治理” 向 “智慧治理” 升级,彻底解决区域规划脱节问题,实现流域水环境的长治久清,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总之,流域水环境治理不是单一区域的 “独角戏”,而是全流域的 “大合唱”。只有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的治理需求,才能避免治理效果反复,真正实现 “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的美好愿景。